侵犯隐私版权,今日头条在玩一个危险游戏
2018-03-23 10: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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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蓝鲸TMT

原标题:侵犯隐私版权,今日头条在玩一个危险游戏

春节前,百度与今日头条曾因“打头办”传言猛烈互攻。一个前媒体人在微博放出几张疑似百度内部图片,佐证“打头办”确实存在,随后今日头条便发布声明称百度“黑公关”。

不曾想,一场轰轰烈烈的口水战因春节假期的到来逐渐没了声响。互联网行业过去不乏有这样的案例,从爆发到高潮最后偃旗息鼓。这样的口水战恐怕到最后也不会有一个明确的结果,双方获混战信息均是捕风捉影,没有确定消息,谁胜谁负自然也就无法分辨。

但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这不是一个双输的局面。毕竟一场不会伤及根本的口水战,在公共关系危机上难以对企业品牌造成实质性影响。在科技行业,真正有杀伤力的另有其人。

比公关战更可怕是技术侵权

在与百度发生战争的同时,今日头条也面临着另一个危机,这场危机的严重程度甚至比“打头办”还要更多几分。

今年2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一件名称为“基于移动终端的图片转换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010232095.1)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

此次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今日头条),涉案专利权人为优视科技有限公司。

什么是“基于移动终端的图片转换方法及装置”呢?简单来说,这是一项节约内存空间、增强用户阅读体验的专利技术。用户在浏览图文资讯或者组图的时候,客户端不会一次性呈现所有图片,直到预判用户需要浏览某一图片时,才提前进行创建。这既保证了用户浏览到任何一屏时,图片都能被及时创建好,同时也极大地减轻了手机内存的压力。

此次纠纷源于2017年一起专利诉讼。2017年3月,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动景公司)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涉案专利权为由,将其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就是今日头条在没有获得UC许可的情况下在其App中使用了这项专利技术,涉嫌侵权。

这件事情年前因为今日头条与百度的公关战并未引起业界反响,但涉嫌技术侵权却是比公关战更严重的事件。

事实上,起诉今日头条技术侵权的还不止UC一家。今年2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一起西瓜视频的侵权纠纷进行了立案,专利号为200710080384.2、名称为“一种网络视频快进快退播放系统和方法”。除此案外,西瓜视频2月内还有另外三起专利侵权纠纷在地方知识产权局被立案处理。

今日头条的空中楼阁

有关今日头条侵权,见诸报端最多的应该内容版权纠纷。过去几年,有很多今日头条被内容版权方诉至法庭的案例。今日头条自诩是一家技术立足的企业,但其引以为傲的算法推荐正是众多内容版权纠纷的源头。

几个有代表性例子,2017年5月,南方日报社发布反侵权公告,称2016年至今,“今日头条”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其版权作品近2000条。当年4月26日,腾讯和搜狐以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诉至海淀法院。更早之前,包括新京报网、《广州日报》、《长沙晚报》、《楚天都市报》等各类媒体都曾因版权侵权和今日头条发生过版权纠纷。

版权纠纷和内容低质是长期以来压在今日头条顶上的两座大山,甚至由此引发了外界对今日头条价值观的质疑。2016年张一鸣接受了《财经》专访,在业内看来这是媒体与企业家之间一次经典对话。张一鸣罕见的对媒体、对外界敞开心扉,给人们机会窥探这个巨头企业掌舵人的内心世界。也正是那一次专访,张一鸣向外界回应了关于价值观质疑,头条的价值观是提高分发效率、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

追求效率和体量是企业本能,但如果建立在技术侵权之上,多少就有些空中楼阁的意味了,甚至也能看作是价值观缺失的一种表现。

相比公关战,技术侵权有很大不同。一般情况下技术侵权都有充足的证据加以证明,而往往涉嫌侵权企业一旦败诉,后果十分严重。不仅企业品牌有损,还会面临巨大的经济赔偿。2014年苹果与三星的那场世纪专利大战结尾,虽然法院手下留情并未判处三星侵权的多款设备永久禁售,但后者也因此付出了10亿美元昂贵代价。

而且,近年来我国一直在积极推进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就在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还就《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表态,称将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降低维权成本,有效遏制和威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可以预见的是,今天以及未来技术侵权的成本已经越来越高,任何企业或者个人想走捷径都会越来越困难。

专利短板、侵犯隐私,头条任重道远

被认为是小巨头的今日头条,短短几年内已经迅速将业务拓展到资讯、视频、直播、问答等多个领域,包括复制快手的抖音,模仿知乎的悟空问答,迅速入场的西瓜视频和火山小视频等等。但要注意的是,急速扩张领土的同时,今日头条的技术储备却一直不为人知。

根据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检索网站上检索到的结果显示,几个主要的互联网公司结果条数如下百度11506、阿里巴巴12616、腾讯20706、动景科技(UC)669,字节跳动(头条)29。

从专利储备层面可以看出,今日头条大量产品线的入场和布局背后,缺少技术层面(专利)的支撑和帮助,这样简单的复制必然成为大量技术侵权案件的导火索。

与技术侵权并行的还有用户隐私侵权。今年2月9日,海淀法院受理了一起有关今日头条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该用户声明,手机中的通讯录信息被今日头条违规窃取。

该用户在起诉书中主要申明的侵权点在于“违规读取、上传用户通讯录信息”。简单来说,就是用户在安装今日头条时明确拒绝其读取通讯录,但在使用时却发现不仅通讯录被读取,而且在‘推荐’频道下仍然可见用户原手机通讯录中的联系人账号。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手机、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原告认为今日头条读取、上传用户通讯录的行为属于严重侵犯个人隐私。

今日头条的运行机制是通过智能推荐的形式为用户提供感兴趣的阅读内容。也就是说,今日头条的推送机制,是基于对用户个性喜好和行为习惯的充分了解。越是详实具体的用户信息,越有利于今日头条做出精准的推送判断。

但是,从海淀法院受理的这件诉讼来看,令人难免质疑今日头条是否存在通过违规的手法,也就是利用用户隐私服务精准推送的行为?

写在最后

换个角度看,如果智能、精准的推荐是建立在隐私侵权的基础上,就与当年快播案王欣秉持的“技术无罪论”一样了。

技术或工具是中性的,本身并不必然导致某种“社会善”或“社会恶”,工具是人的创造物,它的社会影响并不仅仅取决于媒介的技术或形式特性,而且取决于掌握和运作它的人和社会组织。

巨头企业需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同时也应该对用户的个人隐私予以尊重和保护。

作为一个过亿量级的信息分发平台,今日头条如果把繁荣建立在一个空中楼阁之上,不停在边缘游走试图赢得这场危险游戏的最后胜利,这样的胆气值得钦佩,但其做法却不能苟同。任何健康的商业模式,都不是无中生有而来,尤其是科技公司,对技术的倚赖和对用户的尊重,是一家企业始终无法绕过的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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